標案輕鬆查

簡潔、方便、好用的標案查詢及管理網站

招標公告資訊 顯示各項招標公告資訊
服務說明與提醒:
以下僅列出部分資料提供參考,正確且完整的公告資訊及標案文件,請點擊「完整公告資訊」按鍵至標案網站瀏覽。
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55集集鎮廣明里購置灌溉水管改善設備等6件財務採購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10/20
截止日期
2026/10/28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財
財物類362-其他橡膠產品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469,38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請詳見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投標廠商應屬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有履約能力之五金批發業(F106010)、水器材料批發業(F106040)、五金零售業(F206010)或水器材料零售業(F206040)等營業項目擇一即可。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招標文件投標須知補充說明一、 電子領標與投標規定• 電子憑據檢附: 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並採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亦可附於投標文件內)。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前案憑據無效: 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標或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進行書面投標,否則以不合格標論。• 文件完整性: 本所招標相關文件請勿自行更改、節錄或刪減,不符規定者以不合格標論。• 資格審查: 投標應備文件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廠商資格欄表列項目有不符者,以不合格標論。二、 領標方式與規費• 專人領標: 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上午 08:00 至下午 17:00),請向本所工務課具領購買。• 通訊購取: 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所(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自行預留郵遞往返時間,並隨信附上回郵郵資 200 元整,且於信封詳填收件人姓名與地址。若因資料不全導致本所無法寄送招標文件,廠商應自行負責。• 紙本文件售價與支付: 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售價為新臺幣 500 元整(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支付(概不受理現金),並寫明收款人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三、 投標與收件時間認定• 遞送方式: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截止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 時間認定: 以郵購方式寄送投標者,應自行考量郵寄所需時間。倘因例假日、郵局或快遞公司延誤而逾投標截標時效,本所概不負責。本所收受標單之時間,一律以本所收發處之收件時間為準。• 押標金規定: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四、 災變延期處理原則• 遇颱風等天然災害致使截標日或開標日未能如期辦理時,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辦公,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延期處理原則」辦理。截標日或開標日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或開標時間。五、 其他法令與配合事項• 利益衝突迴避: 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填報並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未達公告金額處理: 本案已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 3 條規定辦理。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 3 家以上廠商之服務企劃書,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得於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得標後納稅義務: 得標廠商需依契約性質繳納印花稅。關於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等相關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 2222121 轉 33。• 補充說明: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與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更正公告」事項。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財物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