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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限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高雄市次世代智慧號誌與AI交通安全提升應用計畫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10/20
截止日期
2026/11/13 17:30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911-政府行政服務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36,110,000 元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資格及文件(詳投標須知)(一) 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符合1-3任一)1.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章程(智慧型運輸系統、運輸規劃、交通分析、資訊服務或其他運輸科技業務)2.技師事務所: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或公會會員證3.公司或商號: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I1顧問服務業或I3資訊服務業所屬細項之一)。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二) 交通工程技師證明:1.技師事務所:該技師之交通工程技師執業執照及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明2.其他類別:該技師交通工程技師證書影本或執業執照影本(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及下列專任證明之一:i.截止投標日前1個月內之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證明,投保單位須為投標廠商ii.該技師為投標廠商負責人以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所載負責人資料代之(三)納稅證明(四)投標廠商聲明書(五)切結書1、2(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交)(六)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七)報價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八)服務建議書(九)電子領標書面明細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二)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時間。(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25份請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八)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投標時除標單外,應一併檢附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未檢附者,所投標單無效。(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十)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作為證明之用。(十一)本契約所需經費如因政策變更,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64條終止契約,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結案。(十二)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十三)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計
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