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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招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度桃園市焚化廠AI攝影機財物採購案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10/13
截止日期
2026/10/23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財
財物類483-光學儀器,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2,600,000 元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二)應附具之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為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3.電子領標憑據(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4.經費配置表(正本)■5.服務建議書(正本)■6.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新台幣10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市庫存款戶)■7.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廢棄物設施工程科(03-3865711分機215)李俊宏。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5.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文件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其他內容
押
須繳納押標金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財物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
桃園市
2026/10/27 17:00 止
2,6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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