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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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8/03
截止日期
2026/08/10 13: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94,46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二).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0點):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2.技師事務所:(1)有限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2).廠商納稅之證明(3).技師公會會員證3.建築師事務所:(1).有限期限內之開業證書(2).廠商納稅之證明。(3).有限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4.領有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建築工程技師執業執照之技師,其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受聘於依法需聘用領有執業執照之技師之營利事業或機構:(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有限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3).受聘證明(或在職證明):依技師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後段或第三款規定,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受聘於依法令規定必須聘用領有執業執照之技師之營利事業或機構。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會員證(有效期內):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廠商投標需詳閱招標文件,憑以辦理報價。2.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3.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4.本採購案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5. 本採購以公告程序辦理,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投標廠商為維護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嚴格遵守。6.得標廠商繳交之印花稅,請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處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繳款書繳納。7.本案倘招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者,以招標公告為準。8.本案依「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採「第二類」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五百萬元以下部分:9.3%,建造費用係指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即扣除保險費、營業稅)分段乘以上開比例,預估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9萬4,460元整(此為暫列金額,本採購之服務費用依本所工程案採購最終核准之底價金額及內容辦理),並乘以決標折扣率作為本案技術服務費用。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本案件歷次公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