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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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限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7/20
截止日期
2026/08/17 17:00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標案分類
勞
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281,353,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為原住民廠商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網第93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d.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俾利本局查驗,如查驗未合格或有重〔復〕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證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五、本採購案須於決標後15日內,取得分類之垃圾及營建剩餘土石方合格處理(置)場及再利用機構進場證明文件(進場量須與本採購案處理量相符)並提送機關審查。倘未能取得進場證明文件或進場證明文件之標的與服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押
需繳納押標金
本案件歷次公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花蓮縣
2026/08/10 17:30 止
2,210,000 元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花蓮縣
2026/08/13 17:30 止
72,000,000 元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花蓮縣
2026/08/10 17:30 止
5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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