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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招
公開招標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115年度交通控制設施巡檢暨維護工程案
公告序號
01
公告日期
2026/05/15
截止日期
2026/05/25 17:3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工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預算金額
16,500,000 元
廠商資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未受停業處分及具有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E601電器承裝與安裝業等營業項目之廠商,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電器承裝與安裝業需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二)納稅證明。(三)切結書1正本。(四)押標金繳納憑據。(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六)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附加說明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二)本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四)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放假)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六)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站下載,請投標廠商注意。(七)其他:*開標時,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授權書」,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視同放棄,並喪失前述各項權利;對於本機關開標前當場說明之事項,視為同意。*本機關已公開標案預算金額者,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本案標單封應依規定檢附標單、總表、工程詳細價目表,檢附不齊全者為不合格標,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招標文件規範。*招標文件中,總表【標單】與工程詳細價目表【標單】之「空氣汙染防制費」、「道路挖掘許可費」、「台電線路補助費」項為固定價格,廠商不可調整,如自行變更者為不合格標。另以實際收據核實申請結算。*本採購係預約式契約(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以廠商投標單價乘以預估需求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以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並以實做(作)數量結算。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本契約所需經費如因政策變更或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64條終止契約,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結案。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
其他內容
底
訂有底價
押
須繳納押標金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工程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