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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機關名稱
標案案號
標案名稱
鹿港、麥寮及朴子廳舍消防水系及設備汰換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公告序號
01
更正序號
第 1 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1/16
截止日期
2026/01/20 17:0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標案分類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履約地點
其他
預算金額
1,491,000 元
廠商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營業項目類別證明文件(以經濟部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營業範圍科別具備消防工程之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消防設備師事務所。(上述三項資格擇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一、 履約期限係指乙方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 (一) 規劃作業:乙方應於甲方通知之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甲方審查(3 份),甲方如認為需修正時,乙方應依審查意見作必要修正,每次修改正期限應於接獲甲方通知審查意見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改正完妥,再送甲方審查(3份)。 (二) 工程設計:乙方應於接獲甲方通知規劃作業核定之次日起14 日曆天內提送甲方審查(3份,不包含協辦招標決標部分),甲方如認為需修正時,乙方應依審查意見作必要修正,每次改正期限應於接獲甲方通知審查意見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改正完妥,再送甲方審查(3份)。 (三) 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四) 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五) 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其他內容
訂有底價
標案備註
標案已決標 瀏覽公告資訊
參與此標案時可能的合作夥伴
沒有相關合作夥伴資料
機關在相同採購類別(勞務類)等標期內招標公告
沒有其他招標公告資料